2011年个税起征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7/07 15:3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元的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3超过4500元至9
到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3500-2000)÷2000=75%起征点提高了75%
还利于中低收入者!
调整的意义是: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在做事,其实早就应该调背景是:800元/月连吃饭都是问题,更别说买房、上学了、看病,还要交个税.
现在我国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例如某个人的月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那他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4000-3500)*5%=25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1500*3%=45(4500-1500)*10%=300扣除3500元基数后,超过4500以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477-45-300=132132/20%=6603500+4500+660=866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
改革后应纳税=(3880-3500)X3%=11.40元改革前=(3880-2000)X10%-25=163.00元改革后-改革前=11.40-163=-151.60元改革后比改革钱少缴纳151.60
年应缴个人所得税=12*(5000-3500)*3%=540
李明的妈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3%+3000*10%=345元李明的爸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3%+3000*10%+(10000-4500)*20%=1445元
严格来说,不叫起征点,叫免征额.其区别是:不够起起点,不征税,够了起征点,全额征税.免征额则是免征额内免税,超过免征额的就超过部分征税.如:起征点2000元,免征额也是2000元,某人收入5000元,
从2011年9月份开始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以上.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
1)每月应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4400-3500)*3%=27元2)应交个人所得税额=5800-3500=2300应交个人所得税=1500*3%+(2300-1500)*10%=45+80=125
起征点“一刀切”存有争议 主持人: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那么这次个税改革起征点“一刀切”是否合理? 靳东升:相对而言,实施统一的扣除标准更合理一些,符合公平原则,这也是国际的惯例做法.
(K-3500)*3%=27k=4400B.4400再问:k是什么再答:设定的税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成文日期:2011-07-01 字体:【大】【中】【小】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3500-2000)/2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