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真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05:14:27
秦朝刑罚1、死刑: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枭首: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弃市:在闹市当众处死.斩: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腰斩适用于“告奸”(窝藏包庇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类推解释,而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界限并不仅仅是用语界限问题.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其理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扩大解释(当然,这并不意
中国古代的死刑种类很多,死刑不仅仅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还包括了羞辱、报复等含义.有的是一种很残忍的酷刑.其种类有:凌迟、斩首、绞、赐死、弃市、车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枭首等.有的是法定
一、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和适用期待可能性,即行为当时,能期待行为人避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与规范责任论互为表里,是规范责任论之主观基础.即:如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事实,且处于规范评
选项在哪里?再问:再答:A、抢劫罪中手段行为与取得财物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特定的人容。要求手段行为压制对方反抗而强取财物。此处,甲取得财产并不是因为实施暴力致对方无法反抗而取得财物,而是在钱包掉落而
楼上的两个说了等于没说.这是构成盗窃罪没有问题的,从行为上来说第一次吐出3000是构成不当得利,但后面利用这个错误而连续取钱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因为主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有去取钱的行为.举个不太恰
商朝的刑名:刑名从商、汤刑、奴隶制五刑、炮烙、醢、脯、劓殄、不吉不迪、暂遇奸宄、兄终弟及、圜土如炮格指的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令有罪的人在上行走.
一、秦代的刑法秦代奉行的法家政治,并不自秦代始,在秦统一之前的秦国时期就已部分地施行了.这里所说的部分,是专就刑法而言的;至于政治上奉行法家的思想主张,则是全面而普遍的.秦在商鞅变法以后,即全面推行法
应该是错误的.我是这么想的:此案中丁的行为是介入因素,要证明丁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要证明丁的行为中断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中断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1)介入的因素必须是异常因素;(2)
1.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目标.2.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名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3.依法治国是文明治国的标志,
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注意刑法的因果关系与生活中的不同,教你一点关键的,判断因果关系前问问自己该行为是非会被刑法认为是刑法上的危险行为,有无侵犯法益的一般危险,再使用条件说(也不完全能解决问题),排除介入因素等
你要翻译吗?传说:“用礼来治理天下,老百姓就会有廉耻而且会纠正过错.”让老百姓不触犯刑法,不如让老百姓不逾越礼法,如此说来,帝昊的时代与伏牺氏的时代相比,应该说是有所不如了.至於天地刚刚形成的时候,万
一最好写发条,不写也可以.二最好写司法解释,没有司法解释的就不写,不要写自己观点.三没有司法解释的法条一般不会出,除非是教授特别提醒的注意法条.四越简单越好,其实就是考你司法解释的掌握程度.
法解释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当然也有权对法律加以解释,这种解释具有与立法相同的法律效力.刑事立法解
由甲负刑事责任属于故意伤害罪甲的行为属于挑拨防卫不具有正当性
美国的监察是有国会负责的,也就是由立法机构负责.楼上所说的的美国的司法部属于政府下属机构,不负责检察权,行政部门如何监察行政呢?这是违背联邦宪法的
到夏王朝建立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就在以往的基础上制定了《禹刑》,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奴隶制法典. 禹刑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但是并非由禹所作,大概事启以后制定的,可能是为追
秦的刑罚——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一、刑、耐、黥、完、罪二、刑罪——肉刑三、劳役刑四、赀刑——财产刑五、赎刑——另一种财产刑六、死罪——死刑刑罚体系秦政权在沿袭先秦刑罚体系的基础上,又有一些新的发展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