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所得税按累计余额交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5 20:47:17
应将房租摊销调出来,房租不是无形资产.
从会计分录来看,当期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10万元,看应当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要看“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
核定征收方式:本月收入总额×行业所得率×25%=本月应交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本月利润×25%=本月应交所得税
超市第四季度纳税=57/(1-5%)-57=3万元
第一季度营业额209/(1-5%)=220万元第一季度纳税220*5%=11万元
买入均价:买入该股票的“加权平均成本价格”;股票余额:该股票的现持有股数(=买入股数-卖出股数+配股数+送转增股数);可用余额:该股票目前可卖出的股数(=股票余额-当日买进股数-已挂卖出单的股数);盈
会的.因为你上年的实现的利润为-2万多,今年实现的本年利润为+16多万,相抵后实现利润14万多是要纳税的.至于你开票中所扣除的2.5%的企业所得税,是已缴纳的所得税额.然后以你实际实现的利润总额乘以2
查账征收企业,按你所述一般是:9月利润表本年累计利润总额>3月利润表本年累计利润总额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知道我理解的你的意思是否正确,仅供参考.再问:是9月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利润总额小于3月利润表本
应交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总额*所得税率-已经预缴的所得税再问:比如我第三季度本期实际利润金额2958.36累计金额3801.95,我是不是该按累计数缴纳呢再答:如果前期计提和预缴是正确的话,因为前期是
所得税是按年度利润总额*25%来计算的,如果企业当月有利润而年度亏损,则不需要计提所得税,反之,如果当月亏损而年度有利润,且企业未计提所得税,则应按年度利润总额为基数计提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每季度
小准则月度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所以要报的
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是二个概念,利润总额是会计根据会计制度处理后的结果,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调增(调减)后的结果.企业之间也有不同的情况.一般企业利润总额为负数,经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调减)的应
第三季度亏损,仍然不用交,第四季度有利润,就需要交了,应纳所得税额=利润*税率=1428.1*25%=357.025
第一季度亏损,第二季度是盈,全年累计是亏损不用交所得税,季度预缴的还可以申请退回来.
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上有自动生成本年累计利润或亏损,如果是亏损则不用交所得税.以前年度亏损不包含本年亏损,本年亏损反映在本年累计利润上.再问:我的表是,第四季度收入,成本,一填,盈利了49万,而前三季度亏
企业所得税缴纳是预缴与汇算清缴结合的,25%所得税率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是计算当月应纳所得税额,该金额与递延所得税额进行计算得出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每年的四月地税部门都会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清算成
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上营业成本包括: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和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的成本.不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支出
预缴所得税,与所得税贡献率没有关系,直接按你的会计利润,弥补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乘以25%预缴就行了.贡献率是税务机关评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一个指标,用所得税金额÷收入总额,这个只起到参考和比较
不是.是用第二季度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收支”乘以适用税率.这样就行了,不能再减第一季度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