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提存抵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7/09 12:41:44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归 A.国家 B.提存部门 C.提存人 D.提存物受让人

选D是正确的.提存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提存人将标的物提存,就是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提存期间的利益、风险有债权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

债消灭的原因或方式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这是啥意思,哪位大师能举个例子解释下么?

甲欠乙100元,两者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1、甲归还乙100元,二人之间的债消灭.这叫清偿.2、乙也借了甲100元,两人之间的债抵消.3、甲找乙归还100元,找不到人,甲可以将100元交给相关机关(比如

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债的抵消,提存,混同,各个说明并举例

抵消:指双方互负同类到期债权债务我国要求须为金钱债权债务数额相同部分可以抵消举例而言甲乙二人甲欠乙5万元且已到期后发现乙曾经向甲借款3万则二人可在3万的限额内互相免除债务.提存:指因债权人原因债务人无

含铅玻璃能不能提存铅啊?

不能!铅玻璃又称重玻璃、铅晶质玻璃或水晶玻璃.在普通玻璃中加入24%左右的氧化铅PbO便制成了铅玻璃.这种玻璃比重大(手感沉重),折射率大(能透射出光谱的五彩六色),硬度高(耐磨).是制作高级器皿、装

什么是混同

民法上的概念:债权债务人成为一个整体债务混同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公司人格混同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

什么是提存? 简洁一些,谢谢.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

混同与和混同于的区别如题

混同于后便可以接一个小宾语.把糖混同于盐.而混同则不能,只可以说:把糖和盐混同

提存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提存是一种债务清偿方式,一般是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约定的货物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例如债权人没有出现等,债务人将该货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种制度.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债权人按照

什么是混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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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a.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b.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

混同的意思

民法概念:指的是一种债消灭的方式(一)混同的概念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二)混同的成立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

民法中提存物的灭失问题

债权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提存部门有权留置价值相当提存标的物.请问,为什么不直接留置提存标的物?

有些标的物是可分的,比如一个购买煤炭的合同当中,一方交付煤炭的时候无法交付而将煤炭进行提存交付却没有缴纳提存费用的.提存的费用假设是200元,而提存的煤炭价值2000元的.这时候合同另一方前来领取提存

提存是什么意思

就是例如债权到期,你想向债权人还钱,但是他不知去向或者拒绝,你可以叫提存机关提存,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民法的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的事由主要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