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又3分之1)和(+4又3分之1);+(-4又3分之1)和-(-4又3分之1);+(+4又3分之1)和-(-4又
6分之5+4分之1—8分之3,5又9分之2—(1.25+1又9分之2)和12又16分之5+(3又16分之11—2又9分之
比大小 1又5分之1和2又5分之4 比大小 3又7分之3和3又21分之11
2又3分之1、2又9分之4和1又12分之5通分
3又4分之1-2又4分之1
(-4又2分之1)-5又4分之3
4又分之12分之11+4又分之5分之1÷3又分之2分之1×1又分之6分之5
巧算11又7分之3+12又4分之三+13又5分之4+14又6分之5-1又7分之3-2又4分之3-3又5分之4-4又6分之
8又4分之1-3又6分之5-2又8分之7 16又2分之1+18又4分之3-12又10分之3 6又3分之1-(2又6分之5
1又2分之1+2又6分之1+3又12分之1+4又20分之1+5又30分之1+6又42分之1+7又56分之1+8又72分之
求数列1又2分之1,2又4分之1,3又8分之1,4又16分之1的前n项和
(-4又8分之7)-3又8分之1-(-5又2分之1)+(-4又4分之1)
4又12分之11+4又5分之1+3又2分之1*1又6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