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又八分之一)+(-0.125)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八分之一 - (-四分之一)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十一又三分之二)-0.25
(-2.27)+(+0.125)+(-三又八分之一)+(-二又四分之一) 有理数的加法
0.125+(三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八分之七)+(-0.25) =
0.75+(-2又四分之三)+0.125+(+12又七分之五)+(-4又八分之一)=
(-3又八分之一)-2.16+八又四分之一+3.125-3.84-0.25
0.75+(-四分之十一)+0.125+(-七分之五)+(4又八分之一)+0.25
三又八分之一:0.125化成最简整数比(),比值()
1÷17×89-9÷二又八分之一 (简便运算 )
(-四又八分之七)-(-五又二分之一)+(-四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
(2又四分之一减四又二分之一减一又八分之一)乘(负八分之九)
2001×(八分之一-2009分之一)+8×(2001分之一-2009分之一)-2009×(8分之一+2001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