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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写法,是否正确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数学作业 时间:2024/07/02 16:12:46
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写法,是否正确

举例,比方说铅笔芯都只有一条笔芯,现在发明了一种多笔芯铅笔.主权利要求写法是否正确:一种多笔芯铅笔,其特征是铅笔有多条笔芯.(主权利要求里的笔芯可能是两条、也可能是三条、或是更多条.)

从属权利要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笔芯铅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条笔芯可以是互相平行的,也可以是互相之间有夹角,更可以是有些相互平行有些相互有夹角.

问题一:主权利要求是否正确

问题二:从属权利列举了三种可能是否符合规范

高分恳请专业人员回答


答问题一,主权利要求正确.
问题二,从属权利感觉有点多余,对主权利没有起到任何帮作用.建议删除.
另外,多铅笔芯的铅笔据我所知,早在很多年前就有类似的产品.就是那种很细的铅笔芯可以装在塑料笔筒里,按一下出一截的那种.
所以,针对你的这个设计,个人感觉新颖性不足,很难得到专利授权.建议你再三思而后行.
希望能得到你的采纳!
再问: 感谢大侠回答我的问题,我只是举了个例子,要申请的专利是另外一个,不是铅笔。我大致检索了一下没有类似的,同时在从属权利要求里,出现了三种可能这样写是否符合规范?
再答: 如你所述,同时在从属权利要求里,出现了三种可能,这样写是符合规范的。
但是你要想清楚,从属权应该是对主权利的有力补充,比如,不管你的笔芯按什么角度排列,但你的主权利项是多笔芯,所以这样的从属权是完全与主权利项没有直接联系的,而且是多余的。
还有,如果你所想申请的技术与多芯铅笔类似,只是简单地由单芯变成多芯,这样的申请还是面临新颖性不足的问题。
比如你只是简单地把铅笔和橡皮结合在一起,但没有产生新的功能,那还面临着创造性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