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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云和青木老师解答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8/31 19:57:51
我们班主任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停我们的课,比如说上早操迟到,或者早上迟到,我觉得批评一下就行了,而他总是停课。还有,我的医保卡一直没发我的,我班有的同学也没发但是极少数,我想问下现在没发正常么?我们班主任老说,上面没给他,让我们多等等。请老师,说明下第一个问题是否构成侵权,第二个又犯了什么法律,请与相关法律连接 谢谢
解题思路: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解题过程:
解答:1、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您的班主任多次因“小事”停您的课,这是一种变相体罚,这不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违反了师德的要求。
2、但是,从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同学们这个那个迟到、早退,不是违反这个记律,就是违反那个纪律,班级没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您想想看,大家的学习环境行吗?老师如果不闻不问,行吗?学生的错误行为需要批评教育,您的这个观点很好。但也需要我们自觉遵守纪律。
3、关于医保卡的发放,这个责任不一定在教师。可能是保险公司还没有办下来。就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向老师或领导反映,通过他们敦促保险公司尽快办理。如果医保卡在老师手中,我想老师没有理由不给你们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同学,我的解答供您参考,祝学习进步!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