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中做状语现象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02:23:57
【译文】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懈怠.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
状语后置?这句话的翻译是:详细的说我不敢违背道义其实这句里面省略了个(以)正确的语序应该是“具(以)臣之不敢倍德言”所以是状语后置.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懈怠.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
抄写完,跑著送回去.
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第一段:原文:余幼时即嗜[1]学.家贫,无从[2]致书[3]以观,每假借[4]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5].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
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勤奋好学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诚实信用
“走”在古文中当“跑”讲这里还有一个知识点是动词作状语译为“跑着送走”另外古文中“行”当走讲
相同,都是跑的意思再问:可是走马不是骑马的意思吗再答:走马观花,指骑在【奔跑】的马上看花
体现了作者讲诚信,走送之,不敢稍预约的翻译为,跑步送还,不敢超过一点约定的期限.这体现了作者.讲信用.
第一个之是结构助词,译为“的”第二个是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际意义应该这样的吧,如果有错误请高手指正、、
从不敢稍逾约中能看出这个人物很守信守时
录毕,走送之:走,动词作状语,跑着→赶快. 腰白玉之环:腰,名词作动词,挂在腰间. 余立侍左右:立,名词作状语,站着. 手自笔录:手,名词作动词,动手;笔,名词作状语,用笔.
对借书人的尊重,也表现了马升守信用,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完毕,即结束,完成.
有一点再答:意指,对于某件重要的事物,不敢有一点点的怠慢的心理具体情况呢,你要注意结合全文的语境去理解一下,毕竟我看到的只有你这一句话,所以理解方面,是比较片面的再问:好的,谢谢你的回答
回答完了之后,把他送走了.
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抄录完毕,跑着送还.客逾庖而宴:客人穿过厨房赴宴.迨诸父异爨:等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趁,乘
希望你详细向项王说明,我是不敢背叛项王的恩德的.
1.表现出作者(宋濂)信守诺言的高贵品质.一旦抄完书,就立刻亲自还给别人,决不违约半刻.2.表现出作者对借书给他的人的恭敬.还书的时候,毕恭毕敬,从不敢怠慢对方,失信于人.3.表现出作者对书籍的热爱.
抄录完毕,跑着送过去,不敢稍微超过约定的期限我站在他身旁侍候着,不敢说一句话来辩解.虽然我很愚笨,但最后还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