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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天下”?什么是“家天下”?二者有什么不同?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07 23:47:51
什么是“公天下”?什么是“家天下”?二者有什么不同?
孟子发展了“天命有德”思想,提出了著名的“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论断.一次弟子万章问他,是否有过尧以天下让给舜的事?孟子说没有,因为天下的转移不是某个个人的意志所能左右的,而是决定于民意,即“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下》),并进而得出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名论:“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孟子的“民心”论大大突出了人民的历史地位与作用,它不仅否定了传统的君权神授迷信,而且着意彰显了人民的力量:君权是尊贵和强大的,但它是人民赋予的,因此,赐给君主权力的人民才是第一位的,才是终极权力的拥有者.显然,孟子的“民心论”,为“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论提供了直接而有力的思想根据.
  最后是“民本论”的支持.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极为丰富,其要义有三个方面.
  一是从国家的组成上说,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如司马光将人民比喻成国家的“堂基”,“民者,国之堂基也”(《惜时》).没有基础自然盖不起房子,同理,没有人民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国家可言,人民是国家建立的前提,“人皆曰:天下、国家.孰为天下?孰为国家?民而已.补充:
家天下  名称:家天下
  拼音:jiā tiān xià
  解释:指帝王把国家政权据为己有,世代相袭.谓帝王把国家当作一家的私产,世代相传.
  《礼记.礼运篇》讲禹以前的社会是大同社会.在那时,一切财产都是公共所有(天下为公),首领依其才能选举产生(选贤与能).讲到禹以后的社会时,指出国家财产成了一家私产(天下为家),私有制已成合法,父死子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大人世及以为礼).所以,家天下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到了西周时期,进一步提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口号,把天下的土地、臣民都当成君王一家的私产.
远古三皇五帝时代的历史难以细考.按照儒家理论,古之贤君以尧舜为代表,是公天下的榜样.实际情况究竟如何,人们有理由怀疑.但是,在没有确凿的相反例证时,将古代贤君的社会治理方式,作为一种理想,即便可能有美化的成分,也未尝不可.毕竟,在三种天下治理方式中,“公天下”是最被人们接受的.孙中山“天下为公”,也是这个意思.“公天下”也被认为是民主的体现,只是古代社会的现实状况决定了古代的民主与现代的民主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由于交通、通讯、教育等方面的历史局限,我们不能因为古代没有投票选举就没有民主.再说,民主也不简单等同于投票选举.
人类历史上,世界各个地方,长期都是“家天下”,皇帝、国王的血缘继承关系,是“家天下”的明确体现之一.然而,一家再大,面对复杂的社会管理,还是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因此,古今中外所有的“家天下”都需要帮手.在封建制度下,“家天下”的帮手就是贵族.一个为首的“王家”,与一群拱卫的贵族之家,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当然,这些利益共同体中,由于各自都是世袭,也会产生利益的矛盾,从而形成相互制衡.中国古代的“家天下”,在周朝时期比较接近欧洲的“家天下”.周天子分封宗亲,目的是遭到威胁的时候,宗亲诸侯会共同保护天子以及共同利益.
秦朝以后,中国的“家天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秦国废除封建制度后,“家天下”的帮手已经不是宗亲诸侯.秦朝和西汉初年,作为一个过渡时期,“家天下”的帮手又出现了不同的情况.秦国和秦朝皇家需要的人才、官员,由皇家来判断其才能是否符合“家天下”的利益.它既有标准,又有很大的自由度.与欧洲“家天下”相比,由于欧洲只能使用贵族,可选择的自由度有限.而从秦国开始,大量平民由于自己的才能被皇家认可,平步青云,位高权重的现象很正常.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从秦国开始,就非常注重选拔平民中的人才.虽然选拔的主体是皇家,但是,对于平民来说,已经具有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可能.这个结果比启蒙运动时期的欧洲都要先进,也成为欧洲启蒙运动学习中国的一个重要内容.
西汉初期的“家天下”相比秦朝有所倒退,但并没有完全退到周朝.西汉初年大封诸侯,形式上借鉴了周朝封建制度的分权方式,不同点在于,周朝的封建诸侯是宗亲,也被后世称为宗法制度,西汉分封了很多异姓诸侯.这些异姓诸侯都是靠战功或其他突出的贡献被皇家认可的平民.到了汉武帝时期,诸侯分权的方式又被废除.用什么方式实行“家天下”的管理,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周朝的封建制度一个出发点是,为了天子的安全,宗亲诸侯作为“家天下”的一员或帮手,从天子手中分享一部分权利,成为双方互相交换的约定.秦国由于制定了整套的法律制度,将权力有效地集中到中央,因此,换了一种制度,便更换了保卫王权“家天下”的方式.西汉初年由于中央权力延续秦朝制度依然非常集中,分封的诸侯不仅没有起到保卫皇权“家天下”的作用,反而成为威胁.换句话说,在强大的中央集权面前,诸侯对皇权“家天下”的保护意义已经失去.如果说封建制度是由很多“小家”保卫一个“大家”,那么,中央集权制度就是天下只剩下“一个家”.这个唯一的“家”,显然是非常巨大的.靠谁来管理,实际上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不威胁“家天下”,二是管理有效.
儒家的“官天下”由此而应运而生.“官天下”在秦朝已经出现,它脱胎于封建诸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一个地方官的权力与诸侯差不多.差别在于,第一,地方官的利益所得不像诸侯那样归自己,而是归中央朝廷;第二,对于诸侯,除了密探,没有其他监督制度,而针对地方官则有专门的监督制度,所谓“刺史”就是这种性质的官员.第三,诸侯是世袭的,地方官是随时可以撤换的.对于地方官如此,对于中央朝廷官员,“官天下”的制度也一样.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的对调,也是由同一种标准和制度保证的.
儒家的“官天下”继承了由秦朝开始的平民原则,除了娼妓、戏子、乞丐等特殊人群,绝大多数平民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智.但是,儒家官天下与以前的官员遴选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突破:选拔官员不再完全是“家天下”的喜好,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客观标准.在儒家理论中,这个客观标准的首要条件就是道德.官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他自觉以百姓利益为重,也就是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爱民、恤民的好官自然会被百姓由衷地拥戴.与道德自觉相配套的是,儒家的“官天下”还有一套制度,保证官员同利益集团脱钩,例如官员不得经商.制度和标准的实践细则,经过一段时期的摸索,最终由科举制度确立.与“廉举”、“孝举”相比,“科举”除了保障官员的道德素养外,还增加了知识素养的要求.
儒家官天下的社会管理制度,在很长时间里都是最优秀的制度,至今,其很多有益的成分,依然在现代社会发挥着作用.例如考试制度,公务员制度,官员考核制度,监督制度,公文制度等等.启蒙运动时期,处于封建制度下的欧洲,引入了中国的这套官天下制度,最成功移植和改进的就是英国.英国后来能延续200年成为世界霸主,与这套制度的吸收、消化,有着很大的关系.与欧洲传统的总督制度相比,总督制度带有鲜明的封建贵族色彩,因此,总督只需要维护“家天下”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其道德和知识的素养没有保证.此外,总督只是被“家天下”授予一定权利的个人,要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还需要一个规范的文官制度.而儒家的“官天下”的确对此有巨大的贡献.按现代理论的术语,儒家的“官天下”实质上是一种间接的民主,正因为如此,它才会被大英帝国引进和借鉴.考察英国的民主发展史就会发现,它一直是采取间接民主的方式,后也被美国采用.
任何制度都很难十全十美,“官天下”也有它的问题.中国古代官职很多都起源于“家天下”的私仆、家臣.儒家的“官天下”延续了“家天下”官职的私仆、家臣的成分.我们现在依然会把总理称为“大管家”,其实就是古代“家天下”私仆、家臣遗留的痕迹.但是,从一开始,儒家“官天下”就处于“家天下”和“公天下”的矛盾之中.
“官天下”的产生,最初也是为“家天下”服务的.但是,儒家的理想是“公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这个理想表达得很清楚.尧舜成为儒家古代圣贤的楷模,也是因为他们天下为公的观念和行为.在“公天下”理想指导下,儒家“官天下”的行为典范是清官,目的是摆脱利益集团的操控.而这种摆脱利益集团的清官,又正好符合“家天下”的利益,因而也是“家天下”所需要的.甚至到了今天,清官的理想依然是全世界不同政治的共同追求,廉政反贪在世界上不同社会管理方式中都是一致的,能否有效是另一个话题.
换一个角度看,“家天下”与“公天下”的界限也比较模糊.皇家的利益是否等于国家利益或者天下利益,并不很清楚.比方说,“一骑红尘妃子笑”属于将天下等同于皇家,本来应该是为天下服务的国家通讯系统,成为某个皇家成员实现私人愿望的工具.而相反的例子也有,秦朝李冰修建都江堰,实际上是造福百姓.如果有人说,秦朝皇家为了自己多得好处,便先让百姓富裕,然后,百姓的财富又集中到皇家手里,因此,都江堰也可认为是间接为“家天下”服务.这种解释粗听有点道理,但是细细一想,它如何解释秦朝灭亡后,都江堰依然造福非秦朝的百姓,并延续至今?因此,“家天下”与“公天下”也经常混在一起.儒家“官天下”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公天下”理想与“家天下”现实的折中.儒家“官天下”如何挑战、制约和维护“家天下”,下次再说.
蓅雲.
家天下:就是“世袭制”的社会制度,具体就是父传子.
二者相对来说,前者更利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