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在[-a,a]上定义,证明F(x)等于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的和
设f(x)在[-a,a](a>0)上定义,证明:f(x)等于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的和.
函数证明,求问设f(x)在[-a,a]上有定义,证明:f(x)等于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的和
请证明:定义在对称区间(-a,a)(a>0)内的任意函数f(x) ,都可以表示为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的和.
证明定义在闭区间[-a,a]上的任意函数f(x)总可以表示为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之和
f(x)为定义在(-a,a)的函数.证明:f(x)一定可表示为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之和.
设f(x)是定义在(-∞,+∞)上的函数,证明f(x)等于一个奇函数与偶函数的和
设f(x)为R上有定义的一个函数,证明f(x)可以用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的和来表示,
设函数f(x)在区间【-a,a】上有定义,证明:f(x)可表示成偶函数与奇函数和的形式.
.貌似很简单= 1.证明 定义在对称区间(-a,a)上的任意函数可表示为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的和.2.证明 设f(x)
证明:定义在R上的任意函数f(x)都可以表示成一个奇函数g(x)和一个偶函数h(x)之和.
已知定义在R上的奇函数f(x)和偶函数g(x)满足f(x)+g(x)=a^x-a^-x+2,且g(a)=a,则f(a)的
如何证明:定义在【-a,+a】上的任一函数F(X)都可以表示为: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