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公理化体系中的两个简单的疑问.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数学作业 时间:2024/11/07 15:48:13
集合论公理化体系中的两个简单的疑问.
我想知道,在集合论公理化体系中.
1.既然所有的集合组成的类是一个真类,如果我把这个真类当成一个整体,那它所有子集组成它的势集,那根据势集公理,它应该是一个集合,这种矛盾错在哪里呢?
2.集合论考虑具体元素组成的空间的话,比如说所有由自然数为元素构成的集合,那每一个自然数是否可以看作是一个单点集合,它所有的集合组成的类是不是所有元素为可列个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我想知道,在集合论公理化体系中.
1.既然所有的集合组成的类是一个真类,如果我把这个真类当成一个整体,那它所有子集组成它的势集,那根据势集公理,它应该是一个集合,这种矛盾错在哪里呢?
2.集合论考虑具体元素组成的空间的话,比如说所有由自然数为元素构成的集合,那每一个自然数是否可以看作是一个单点集合,它所有的集合组成的类是不是所有元素为可列个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1,在幂集公理的有关P(A)命题中,“A是集合”是前提,条件和结论都要满足前提.所有命题都是在一定前提下构成的条件与结论的结构,可以由结论推出条件,或从条件推出结论,但不能由他们的关系来推出前提,如果要推出的话那又是另一个命题而不包含在幂集公理里面.
也就是说,真类本身不是集合,就不满足幂集公理的前提,不能用幂集公理.
2,最后一句话表述不清楚,无法理解.可不可以用数学语言描述?
也就是说,真类本身不是集合,就不满足幂集公理的前提,不能用幂集公理.
2,最后一句话表述不清楚,无法理解.可不可以用数学语言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