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分之十一加十三分之八减(十六分之十一减三分之五)
十六分之十一加十三分之八减(十六分之十一减三分之五)
十六分之五减八分之三加十六分之十一减八分之五,
十三分之十一减十六分之三乘十三分之十一
十一分之一加十六分之九加十一分之十减十六分之十
五十三又十一分之六减十六又七分之四加十六又十一分之五等于多少
五分之四减(十六分之十三减十六分之五)加四分之三
一乘三分之四减三乘五分之八加五乘七分之十二减七乘九分之十六加.减十九乘二十一
通分二十四分之十一和七十二分之二十三、十二分之七和十五分之十三、十二分之五,八分之七和十六分之十一
十分之一除以[三分之八减(十三分之五除以二十六分之五加五分之二)]=
十六分之九除以[二十四分之十一减(八分之五减二十四分之十三)]
九分之十六除以(三分之八加十六分之一)
十三分之五初以十 三分之八初以九分之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