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自然人来有什么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5 18:36:12
法人与自然人来有什么区别?
自然人就是指你、我、他.(活着的)法人就是有一定承担能力的人或组织的代称,如个体的法人就是业主,学校的法人就是学校,法人代表是某某校长.法人不一定都是人,但自然人一定都是人.法人一定是自然人,自然人不一定是法人.法人是一个组织,不具有生命,俗称:法人不是人;法人的代表是自然人.自然人就是我们称的具有生命的人,它们都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主体参加诉讼,可以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不能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它无法承担刑事责任.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假如当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一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一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中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比如中外合作企业),其中我们最常见的,也是最关注的,就是企业法人中的公司法人.
简单点:法人是一个组织、团体,自然人就是一个人.
复杂点: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点:法人是一个组织、团体,自然人就是一个人.
复杂点: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