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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的豆腐渣工程越做越多!是什么让建筑商敢做“空心梁”,“铁皮混凝土”屋面,水电站竣工即废,飞檐底模板4天拆除,混泥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8 19:53:37
全国各地的豆腐渣工程越做越多!是什么让建筑商敢做“空心梁”,“铁皮混凝土”屋面,水电站竣工即废,飞檐底模板4天拆除,混泥土不“施水”等等这些变态的勾当.法律难道没有约束这些黑心包工头的的措施吗?他们怎么敢冒人员伤亡的危险去多赚点!
我国农村民房,一般“包工不包料”,“黑包头”就想尽办法“偷工”,如,为了“模板”快速流动,他们敢冒飞檐底模板4天拆除的风险而不顾.
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农村“黑包头”一般不肯签订合同!难道不签合同,出了事故就没有法律责任了?
进几年的案例:一、“九江大桥坍塌”——仅仅被一艘1500吨级船舶就撞塌了.
二、“凤凰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拆除临时支撑住就轰然倒塌!
三、“湖北京山县大竹水电站竣工即废”——温州开发商跳坝欲死!
四、“杭州地铁建设工地坍塌”——不管怎样,也要把责任推到“自然灾害”与“地质灾害”头上去.
四、不是我偏激!建议广大城市建筑网友去中国广大农村去看看,那里的施工工艺流程比煤矿的“黑口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五、不是贪不贪小便宜的原因,而是农村建筑与城市小型建筑,知名的大建筑公司肯定不愿意做,只能请小型的施工队了!
你的问题牵涉到合同法的东西比较多些,建议参考学习合同法!其中你说的不签合同就没有法律责任是不可能的,在施工承包单位/个人实施承建施工时,合同实体关系已经存在,就是说“实事合同”的关系!在追究责任时当然还是需要一个事实取证,比如旁边邻居或材料供应商的口供都行、工程款领款收据、包括承包当事人在执法部门的“实事合同”关系的认可都可以作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