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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礼的性质是什么?其作用如何?礼刑关系怎样?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05 18:54:47
西周的礼的性质是什么?其作用如何?礼刑关系怎样?
要求回答简而不乱~
西周开创的礼、刑结合的治国模式
A.礼、刑二种手段的共同性
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刑两种手段,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筑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凡礼之所禁,必为刑所不容,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B.礼居主导地位
在西周礼、刑二者的关系上,礼居于主导地位,刑要服从礼的指导.因为礼是积极的主动性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其功能在于全面地预防社会犯罪.
C.刑居辅助地位
在西周礼刑关系上,刑是居于辅导地位,在礼的指导下对已然发生的犯罪进行制裁,处于消极与被动的状态.刑是礼的必然补充,礼以刑的强制力为后盾,用刑是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礼.
D.西周礼刑结合的治国模式,影响中华法系二千余年
(1)开创了一种新的治国模式
西周时期将礼、刑两种手段结合起来共同治理国家的方式,开创了世界上的一种独有治国模式,影响了中华法系二千余年.
(2)影响深远
西汉的“德主刑辅”,唐初的“德本刑用”,明朝的“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的治国模式,都渊源于西周的礼刑结合的方式,西周在治国模式上,作出的贡献是开创性的,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