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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5 14:43:20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背景
  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由于中国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中英正当贸易中,中国处于出超地位.英国为了改变贸易入超的状况,向中国偷运鸦片.鸦片的输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禁烟.林则徐领导的禁烟运动,给英国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 1840年6月,英国侵略者为保护所谓的鸦片贸易,依仗其船坚炮利,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霸占香港岛.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军进逼南京,索要赎城费300万元.军事失利的清朝以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为代表,与英方交涉.中英和约谈判开始.
  编辑本段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开创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增加财政负担,激化阶级矛盾,影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 5、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全文
  译文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十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十三、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