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政治 > 作业

请老师解答急急急!!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7/14 10:49:28
有这样一件事情,小王和小李都是中学生,一天小王和小李因为一些纠纷打了起来,小李主动推了小王一下,由于两个人都处于青春期小王不服就和小李打了起来,小李拿出了一根甩棍 没有真打就是那出来吓唬小王。事后,小王辩解说,小李拿出了甩棍,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我这样做是出于正当防卫。 老师您觉得小王说的对吗?在本题中小王和小李都没有受到重伤 只是有点青 请老师仔细分析 都犯了什么法?
解题思路: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解题过程:
1、中学生中打架现象,这是侵害对方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杜绝;虽然双方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2、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因为这是侵犯健康权的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会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或过失杀人罪。
3、从材料中两人的情况来看,两人的行为还不能说是违法,从学校的角度看,是严重违纪。虽然小李拿棍子但没用棍子打,但他在这次事件中,其行为也是最不好的,要处理的话,也要比对小王的处理要重一些。
4、小王认为小李拿棍子对自己人身造成威胁,有一定道理,但认为这是正当防卫,我不赞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显然小李知识吓唬他,并没有实施伤害行为。
5、这则事例教育我们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应冷静,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避免激情犯罪;要注意事物的因果联系,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要在权衡利弊后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正确选择行为。
同学,我的解答不一定完整,供您参考,祝学习进步!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