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一定,已行路程和未行路程成不成比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01 21:21:54
一辆汽车从A城开往B城行到途中某地时,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1:3.如果再行130km,则已行路程与未行路

如果用算术方法思路:1:3时,未行路程是全程的1/45:2时,未行路程是全程的2/7130km是全程的1-1/4-2/7=13/28两城相距130÷13/28=280km=280000m

一辆汽车从A城开往B城,行到途中某地时,已行路与未行路程的比是1:3.如果再行130km,则已行路与未行路程的

已行占全长=1÷(1+3)=1/4现在已行占全长=5÷(5+2)=5/7相距=130÷(5/7-1/4)=280千米

从甲地到乙地,已行路程和未行路程的比是3:4,如果再行80千米,则已行路程和未行路程的比是5:4.

总路程不变:已行:未行=3:4=27:36已行:未行=5:4=35:28每份·:80÷(35-27)=10(千米)两地相距:10x(27+36)=630(千米)

已行路程和未行的比是4:3,还剩下全程的几分之几没有行.

设全路程为7X,现已经走了4X,剩下3X没有走,剩下全程的3X/7X=3/7没有走.

被除数一定,除数和商成反比例.() 已行路程一定,未行路程和总路程不成比例.() 用指

被除数一定,除数和商成反比例.(√)因除数×商=被除数﹙一定﹚已行路程一定,未行路程和总路程不成比例.()√未行路程和总路程的商和积都不一定,所以不成比例.用指定的一种方砖铺地,所需要的块数与所铺的面

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为5:3,又行驶了30千米,已行路程是未行路程的3倍.甲、乙两地的路程是多

原来已经行驶的路程就是总路程的55+3=58,后来行驶的路程就是总路程的31+3=34;30÷(34-58),=30÷18,=240(千米);答:甲、乙两地的路程是240千米.

一道数学题:五六年级的同学从学校去森林公园 他们同时出发 行进过程中速度不变 五年级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

五六年级的同学从学校去森林公园他们同时出发行进过程中速度不变五年级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为7:2,六年级已行了5km.当六年级同学到达时五年级还有15分之1的路程未行.问学校到公园的路程有几千米?设学

一辆车从甲城去乙城,开了一段时间已行路程和未行路程的比是1:3,又行了52千米,已行路程是未行路程的5

原来行了全程的:1÷(1+3)=1/4现在行了全程的:5÷(1+5/7)=5/12全程是:52÷(5/12-1/4)=52÷1/6=312千米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追问.再问:3除以1=3/15除以(57

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已行与未行路程的比为5:3,又行了30km后,已行路程是未行路程的3倍.甲乙两地的

1设总路程是8x则(3x-30)*3=5x+30解得8x=240km2设货物总数10x则(7x-30)*2=(3x+30)*3解得10x=300袋

1.一辆汽车从东城开往西城,行了一段路程后,离西城还有210千米,接着又行了全程的20%,这时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3

1、把全程看作单位1,则最后剩下2/5还没走,因此210千米对应的分率就是20%+2/5故全程是:210÷(20%+2/5)=350千米2、设每张电影票降了x元,原来有观众a人,则有:15a(1+1/

六下数学评价答案1、判断(1)行路程和未行路程成正比例.( )(2)三角形的面积一定,底和高成反比例.( )(3)工作时

1、判断(1)行路程和未行路程成正比例.(X)(2)三角形的面积一定,底和高成反比例.(√)(3)工作时间一定,每天加工零件数和零件总数成为正比例.(√)(4)同一个圆的周长和直径成正比例.(√)(5

甲乙两火车同时从两地相对开出,2小时后已行路程和未行路程比是4:7,已知甲乙两火车的速度和是240千米...

甲乙两辆火车两小时后已行的路程之和为240x2=480千米未行的路程为480x7/4=840千米全程为480+840=1320千米.答:两地相距1320千米.

一辆汽车从A城开往B城,行到途中某地时,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1:3.如果再行130KM,则已行路程与未行

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1:3,已行路程占全程的1/(1+3)=1/4;如果再行130千米,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5:2,已行路程占全程的5/(5+2)=5/7;130千米就相当于全程的(5/7-1

两列火车从A地同时开出,2小时后,已行路程与未行路程的比是4:7,两车的速度和是240千米,求AB两地路程.

哪儿没交代清楚?条件都有了,不用补充也能做嘛!240x2÷4/11=1320千米答:AB两地路程为1320千米.

一辆汽车从A城开往B城,行到途中某地时,已行路程与未行路城的比是1:3.如果再行130千米,则已行路程与未

1除(1+3)=四分之一5除(5+2)=七分之五130除(七分之五—减四分之一)=28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