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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过大于功的事列上课急用!谢谢哦爱你们~~~~~~~~~~~~~~~~~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8/28 05:11:06
秦始皇过大于功的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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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第一,秦始皇三十二年,命将军蒙恬率领三十万人北击匈奴,夺取了“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及其以南地区).
第二,三十三年,征发曾经犯过逃亡罪的人、入赘其他家庭为女婿的人、有商人身分的人夺取“陆梁地”,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个郡,安置强制性的移民.
第三,三十四年,将办案子不公的狱吏发配去筑长城,或迁往南越.
第四,三十五年,在渭河南的上林苑中建筑朝宫,又征发受宫刑处罚的罪犯和刑徒七十余万人修建阿房宫或骊山的陵墓.
这四项中的第二项,实际是此前出动五十万大军征南越的继续,因为一直没有取胜,才又补充了这批人.但在征服南越后,除了战死的及在南越定居的以外,其他人是可以返回故乡的,而且征南越的行动到三十四年已经基本结束.第三项的数量显然不可能很多,南越的还是强制性移民.可见常年的征发是造阿房宫、骊山陵墓与筑长城这三项,前两项征发了七十万,后一项没有具体数字,但蒙恬出兵三十万,即以此作为经常保持的一个数额,三项合计共一百万.
二十六年半“天下豪富”十二万户迁至咸阳,以每户五口计,应有六十万人.三十五年,又将咸阳居民中的三万户迁至丽邑(今陕西临潼县东北),五万户迁至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不过这八万户中的大部分应该属于此前迁入咸阳的十二万户,所以未必另外增加新迁入的移民.
三十四年,在蒙恬驱逐匈奴后,在从榆中及黄河以东,直到阴山一带,新设立了四十四(一作三十四)个县,强制迁入的人被安置在这些新县.三十六年,又向北河、榆中迁去了三万户,给每户的户主拜爵一级的奖励.以每县五百至一千户的规模计算,第一批移民应有十至十五万.第二批移民应有十二至十五万,合计估计为三十万.
强制迁至南越的人口,我在《中国移民史》中估计为十至十五万.
二十八年迁往琅邪台的有三万户,此外还有迁往巴蜀、越地等.
由于迁移对象和迁入地不同,一部分移民必须依靠官方供应粮食,而另一部分则能够就地供应或自己生产.第一项迁入咸阳的十二万户“天下豪富”不可能自己从事生产,咸阳地区也无法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粮食或土地.第二项迁入北方边疆北河和榆中的约三十万人,也不可能马上做到粮食自给,特别是移民初期的安置和生产,都必须由官府从外地输入粮食.而迁入琅邪台、南越、巴蜀、越等地的移民一般都能就地自行生产粮食,不会增加官府的供应和运输负担.
总而言之,就是三条:焚书坑儒、发动战争、强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