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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鞭炮利于弊的个人小结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8 12:05:47
燃放鞭炮利于弊的个人小结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新春佳节带来了喜庆的气氛,古语就有“爆竹声声辞旧岁”一说,人们在爆竹声中送走了过去的一年,在焰火斑斓之时憧憬新的一年.
不过,在喜庆之后,人们是否为空气中弥漫的硫磺味发过愁呢?是否为满地的爆竹碎片发过愁呢?历史的车轮驶进了二十一世纪,一夫多妻的中国传统风俗已被改正,妇女缠脚的旧习也消亡了,旧帝制也被民主推翻了,封建迷信也被科学取代了,那些旧的习俗大都被转化为新风俗,而为什么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就不能改变一下呢?
首先,让我们理智的去分析一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利与弊吧:
燃放烟花爆竹的利:
1: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喜庆气氛;
2:对于一些利益集团来说,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管理,有着相当大的利益空间.
也有人认为没爆竹缺了年味.
10多年来,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烧菜没放盐———寡淡乏味.在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今年买了几千元钱的烟花爆竹,和好几家朋友到位于通县的家中小院里放了个够.看着孩子们放炮时兴奋的脸.他说,放花是为了过年喜庆,放炮仗则是崩崩“晦气”,祈求来年生意兴旺.再说,将来女儿长大了,想不起有鞭炮声的新年,该是多么遗憾的事啊. “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积极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说.
燃放烟花爆竹的弊:
1: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针对于城市这种高密度居住空间来说,是绝对污染环境的;
2:烟花爆竹的燃放,销售,保存,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严重的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新年前两天,也就2月7日晚,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一村民在燃放超大的“二踢脚”时被鞭炮炸得面目全非,当场身亡.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这一“二踢脚”直径足有10厘米大.春节长假中,由于燃放鞭炮不小心和不得当,被烟花爆竹炸伤、烧灼伤的大有人在.“除夕那天,从晚饭时间到20时前后,我们医院就来了16个烟花爆竹伤患者,做了3台手外伤手术,可把急诊忙坏了.”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杨海亭说,这些患者都是天一黑就忙着放鞭炮过瘾,结果成了除夕的第一批鞭炮“受害者”.22岁的陈先生年三十晚上和家人一起放爆竹,原本很开心,但在燃放一个大礼花弹时,万没想到礼花弹没有冲向天空,而是在炮筒中爆炸,他躲闪不及被炸伤眼睛,整个面部和两臂也被不同程度烧伤.送到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后,经专家及时救治,暂时保住双眼.据该院特别成立的眼爆炸伤救治组介绍,从大年三十到初六,他们共收治了20余位眼爆炸伤患者.而在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杭州主要医院里,这些天以来,因为鞭炮导致“爆震性耳聋”和生活不规律导致“突发性耳聋”的病人不下百例.杭州的15岁少年阿林自从年初二那天和堂兄放了两个多小时烟花后耳朵就不对劲了,尤其是左耳,听不见一点声音.父母急了,把他送到医院后才发现阿林的左耳鼓膜已经穿孔.
从罗列的利与弊当中不难看出,弊大于利.毕竟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高于集团利益和传统风俗.
那么为什么这种弊大于利的恶习我们还要延续呢?早在九十年代中期,沈阳有几年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们反响很大,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但市政府力排众议,果断地作出禁放的决定,整个春节期间,沈阳很宁静,人们在欢渡春节的时候,因为没有爆竹声来衬托,确实是少了一些节日的气氛,但是,换回来的是什么呢:春节期间,沈阳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事故!各大医院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亡的病例.没有火灾的的春节,没有伤亡的春节,虽然少了热闹的气氛,但却是真正的合家欢聚.
后来,慕市长下台了,燃放烟花爆竹也开禁了,据官方的说法,此举是让大家更能感受到春节的气氛,事实也确实如此,每年的初八,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口,都会摆上长长的鞭炮,放上半个多小时,如果您细心,会发现,每年的年三十晚上,鞭炮声并不那么热烈,而最热烈的是初八上午,整个城市就象被空袭过一样,城市的上空烟雾弥漫,鞭炮声此起彼伏,持续之久,声音之大,是年三十无可比及的.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鞭炮这东西,到底是市民消费得多还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得多,而开禁之后,隆隆的鞭炮声中,总会听到一丝丝微弱的警笛声,那些万家灯火之中,总会有几个家庭会因为这鞭炮声而悲悲切切,每年,各大医院都会收治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导致的伤亡病例.每年的春节,沈阳的环卫工人都要放弃合家欢聚的机会,走上街头,清扫那些大量的鞭炮垃圾,消防指战员们也在这个时候四处出警,忙到很晚才能收队.他们这些人,有权力与大家一样欢渡春节,而他们却为了鞭炮而放弃了这个机会,我想,他们也会不情愿,但工作性质,只能让他们如此.
谁不想过一个安全的春节呢?当对面楼放的二踢脚崩碎了你家的阳台玻璃,当午夜的鞭炮声惊醒了你家刚刚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孩子,当四散的焰火熏黑了你的那辆爱车,当你走在街头,被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吓得心惊肉跳时.你还赞成燃放烟花爆竹吗?
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建言:单纯地“禁”或单纯地“放”,都行不通,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而不是一禁了事,解决之道在于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有组织限放.河南大学民俗与文化研究所所长高有鹏建议说,“单纯地‘禁放’,势必造成节日文化符号的单调,进而危及传统文化的延续.政府应选择为多数民众所接受的、社会安全有保障的地方,在特定时间内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强化民俗的正面功能.”
“执行了这么多年的禁放规定,把警察放在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对原有的民俗,我们既没有加以正确引导,又没有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把政府放在了与百姓的对立面上,导致群众与政府‘捉迷藏’,损害和扭曲了法律的功能.”朱小光律师分析说.目前,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全国已有106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张振犁指出,“禁放”的话题让我们认识到: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除考虑别的因素外,还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如果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冲突过于强烈,不仅规则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